广西中国-东盟国际高尔夫协会

协会文件

您现在的位置:高尔夫协会首页 > 关于协会 > 协会文件

协会简介

广西中国-东盟国际高尔夫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社会团体名称:广西中国-东盟国际高尔夫协会(以下简称"本会")。 英文译名:GuangXi, China-CAEXPO International Golf Association 英文缩写: GCIGA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由个人会员自愿结成,非营利性地方行业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球会友,促进交流与合作,为会员提供交流平台,倡导与高尔夫运动精髓一致的健康、自然的生活态度。为规范管理,更好的服务博览会,办好CAEXPO中国—东盟国际高尔夫名人邀请赛和CAEXPO中国—东盟国际高尔夫精英邀请赛等相关赛事,特成立本社团。使会员提高球技水平,提升生活品质,促进身心健康,为会员提供休闲、运动、社交为一体的服务。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42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承办中国-东盟国际高尔夫名人邀请赛、精英邀请赛等国内外高尔夫赛事;协调、组织、参与其他高尔夫比赛及活动;
(二)高尔夫活动相关的场地、场馆建设与服务;
(三)组织中外高尔夫培训、讲座、论坛等相关活动;
(四)协会内业余球员会籍管理和差点认证; 
(五)兴办经济实体,经营高尔夫用品、用具;
(六)组织相关活动费用并接受相关物质、资金支持;
(七)研究开发高尔夫用品及活动产品; 
(八)出版相关刊物宣传博览会及高尔夫运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由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
(四)属于业余高尔夫运动爱好者。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